国务院关于纠正地方自行制定税收先征后返政策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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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1994年实施的税制改革 ,进一步强化了税收法制 ,规范了税收管理 ,基本上遏制了越权减免税的现象。但是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 ,一些地方为了缓解企业困难或实现其他经济目的 ,违反有关规定 ,采取税收先征后返 (也称列收列支 )的办法 ,对企业已缴纳的税收予以返还。这种做法不仅扰乱了税收秩序 ,违背了统一税政、集中税权的原则 ,而且违背了公共财政的要求 ,削弱了财政调控能力 ,甚至形成了潜在的财政风险 ,必须采取有力措施 ,坚决予以制止。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坚持依法治国 ,依法行政。各地区、各部门不得以先征后返或其他减免税手段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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