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意见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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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国办发〔2 0 0 0〕 10号 (二○○○年二月三日 )国家经贸委《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 ,现转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关于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意见为了认真贯彻党的十五届四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淘汰落后的工艺和设备 ,压缩过剩的生产能力的要求 ,加大钢铁工业结构调整力度 ,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提高冶金行业发展的质量和效益 ,经与有关方面共同研究 ,对依法清理整顿小钢铁厂提出以下意见 :一、清理整顿小钢铁厂的范围和要求(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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