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关于侦审合一的思考
作者姓名:缪世淮
作者单位:四川省公安管理干部学院!教授、原院长
摘    要:《刑事诉讼法》对公安机关的侦查、预审职权做了明确的规定 ,分别规定了侦查、预审的任务 ,确认了侦审分立。刑侦体制改革中实行侦审合一 (又称“侦审一体化”) ,与法律规定相悖 ,没有认真借鉴历史经验 ,影响了办案质量 ,弱化了公安机关内部的监督与制约。仍应实行侦查与预审分立制度。

关 键 词:刑侦改革  侦审分立  侦审合一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