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明确2001年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十个一批”工作主协办部门的补充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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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各区县(自治县、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进一步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2001年发展环境综合整治行动有关工作的意见》(渝府发(2001)16号),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就"十个一批"工作主协办单位补充通知如下:一、继续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牵头部门:市政府法制办协办部门:市监察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物价局、市工商局二、继续破除一批行政性垄断和行业性垄断牵头部门:市工商局协办部门:市监察局、市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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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综合 整治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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