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被害人犯罪的无罪化探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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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徐凌华,邵贤.无被害人犯罪的无罪化探讨[J].法制与社会,2012(22):275-2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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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徐凌华 邵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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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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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英美等西方国家掀起非犯罪化运动之后,其中最受关注的无被害人犯罪的犯罪化和非犯罪化之争从未停息.一般来说,无被害人犯罪是指某些犯罪是被害人和犯罪人双方都同意并且自愿实施的,没有直接侵害第三人的行为.无被害人无罪化是现代刑法文明的体现,符合对法律的现代化的要求.我国存在着许多无被害人犯罪,在刑事立法中是否应该对其去罪化,这一直是理论界和实务界争议的焦点.本文同意一些学者提出的“轻轻重重”的思想,将结合相关理论和中国实际,着重就个别罪名进行分析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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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无被害人 犯罪化 非犯罪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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