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QQ号码盗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浅析
引用本文:董洪亮.QQ号码盗窃案件法律适用问题浅析[J].法制与社会,2012(23):267-268.
作者姓名:董洪亮
作者单位: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
摘    要:2006年1月13日深圳市南山区法院判处大陆首例盗卖QQ号案件两被告人犯侵犯通信自由罪.盗卖QQ号是网络时代新出现的一种犯罪行为方式,针对该行为的法律适用问题引起了刑法学界和司法机关的热烈探论.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使得法律的滞后性不断凸显,如何在不违反罪行法定原则的前提下,对新型的侵犯公民财产权利的行为进行正确的定罪量刑,成为了摆在司法机关在司法实践中的难题和挑战.结合本例案件的事实,我认为本案两被告的行为更加符合盗窃罪的犯罪构成,适用侵犯通信自由罪对行为人的的犯罪行为进行评价似乎欠妥.

关 键 词:盗卖QQ号  侵犯通信自由罪  盗窃罪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