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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建交联合公报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根据两国人民的利益和愿望,决定两国自一九九二年一月三日起建立大使级外交关系。两国政府同意,在相互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基础上,发展两国之间的友好合作关系。哈萨克斯坦共和国政府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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