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律师先做人──山东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潜心塑造律师“公众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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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邢建红.做律师先做人──山东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潜心塑造律师“公众形象”[J].中国律师,199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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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邢建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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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东省淄博日报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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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做律师先做人”,这是山东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的职业道德标准。正是靠这条标准,大地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们用正义、用爱心、用热情塑造了律师良好的“公众形象”。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维护社会政治稳定是律师崇高的历史使命——大地律师事务所的政治观“任何时候都要以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为重,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淄博大地律师事务所在建所之初,便把这样的政治规落实到整个律师工作中。为了提高全所律师的政治道德修养,该所制定和坚持了周六政治学习日制度,组织全体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律师工作的规章制度,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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