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统一分“是重建震灾民房的好形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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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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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云南省楚雄州民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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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地震民房恢复重建,一般采取统建和自建两种形式。其中,统建是将那些因震后地质条件差,环境恶劣,已丧失基本生产、生活条件的重灾户民房另外选址,集中统一修建。它是地震民房恢复重建工作的窗口和示范。然而,以什么形式进行统建,才能使灾民、投资者(捐赠人)、各级领导都满意,真正起到窗口和示范作用,是一个值得探讨的新课题。大包大揽,不利于调动灾民的积极性,且灾民住进新房后会出现挑三拣四、怨声载道等不满情绪和不爱护公共设施等情况。过分撒手,又不利于土地的合理利用,不利于房屋格式、标准的统一,起不到窗口示范作用,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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