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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机关留置权的若干问题
作者单位:;1.浙江工业大学之江学院
摘    要:监察机关的留置权既不是行政权,也不是司法权,而属于一种监察权,它是完全独立于刑事诉讼程序的监察程序保障权。对于严重职务违法行为,监察机关目前应当谨慎使用留置措施。在留置期间,被调查对象不能委托律师进行辩护,但可在监察机关的同意下,委托律师提供一些法律咨询或法律帮助。

关 键 词:监察机关  留置权  衔接  权力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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