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2017年9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意见》,确定在北京、上海、安徽等11个省(直辖市)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以发挥律师在预防和化解矛盾纠纷的专业优势、职业优势和实践优势,推动形成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2017年12月28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安徽省司法厅出台《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亳州、淮南、马鞍山、黄山等4个市率先启动试点工作,2017年4月28日安徽省律师协会律师调解中心正式揭牌,标志着律师调解试点工作全面铺开。笔者从事医疗纠纷专业律师,认为在诉调衔接机制下医疗纠纷调解属律师调解的应有之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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