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对法律冲突问题的应对:现状与前瞻 |
| |
作者姓名: | 王贵松 |
| |
作者单位: |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北京,100872 |
| |
基金项目: |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07&ZD033) |
| |
摘 要: | 面对法律冲突,作为司法者的法院不能不有所作为,其具体作为则需以合乎法院宪法地位的方式进行。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为了适用相互冲突的法律,要么报请最高人民法院并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其他机关解释、裁决,要么在法院系统内部作出判断选择,根据冲突规则在相互冲突的法律中小心翼翼地选择适用,甚至作出了一定的评价。上述做法取得了维护法制统一的良好效果,但亦存在一定问题。为了让法院履行通过审判维护法律秩序统一的职责,实现国家的审判机关的宪法定位,一方面法院应当恪守司法权的界限,另一方面法律应当明确赋予法院一定的选择乃至评判的权力。
|
关 键 词: | 法律冲突 法院 冲突规则 法律适用 宪法地位 |
本文献已被 CNKI 万方数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