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和培育监狱民警精神的条件与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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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俊豪,黄国胜.弘扬和培育监狱民警精神的条件与途径[J].中国监狱学刊,2003(5):50-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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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俊豪 黄国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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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浙江省十里坪监狱,浙江龙游324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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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精神是文化领域的核心内容,是激励人们工作、学习、生活的一种活力、一种意志。如何最大限度地弘扬、培育并开发符合工作特色的精神,激励行为主体的工作热情、意志,促使其形成乐于奉献、勇于创新、奋发有为的境界,是一个国家、团体、企业进行文化建设的重点。就行刑执法机关的监狱而言,要确保教育改造质量和更好地履行好维护社会秩序稳定的职能,弘扬和培育监狱行刑主体——监狱民警的精神尤其重要。当前,探讨监狱民警精神必须深入了解其形成的条件和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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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弘扬 培育 民警精神 条件 途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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