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欺的"保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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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蔡安民.自欺的"保险"[J].检察风云,2006(19):26-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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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蔡安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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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常修从政之德,常怀纪律之心,常思贪欲之苦,常弃非分之想".这是一句告诫我们领导干部要慎用手中权力,做到洁身自好的"四常"警言.然而原中国电子系统工程第二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常新成(正处级),虽姓常,却身在其位,没有做到"四常",一私贪欲,终铸大错.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数十人贿赂60次,总案额达82万余元,他受贿后以行贿人的名义买人寿保险等,意图打"擦边球"蒙混过关,但自欺自的保险终未"保险",等待他的是11年的漫长铁窗生涯,一个正处级领导干部的自毁前程着实令人可惜和值得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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