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的四点做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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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唐安明.检察机关实践『三个代表』的四点做法[J].中共四川省委省级机关党校学报,2002(Z1):46-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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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唐安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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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四川省泸州市人民检察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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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新时期检察工作的基本特征,就是在充满机遇和挑战的形势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依法治国的要求,适应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需要,以公正执法为核心,以服务大局为中心,以法律监督为手段,以从严治检为保证,以“人民满意”为最高标准,全面加强检察工作,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把检察机关建设成为符合“三个代表”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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