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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应确立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
作者姓名:王普明
作者单位:武汉大学 2002级法律硕士
摘    要:人的精神权利得到承认和保护是人类社会文明进步的一个重要表现。精神损害赔偿制度在我国民事法律中已有了较明确的规定和多年的司法实践,而在侵权行为性质更严重的刑事司法实践中却因无明确的法律规定而缺失,这种状况不符合法治精神,有失公平。本文笔者拟就我国刑事精神损害赔偿制度缺失现状、原因、确立该制度的必要性、构想等谈谈一些粗浅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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