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检索      

“有偿不闻”可乎?
引用本文:季若予.“有偿不闻”可乎?[J].城市党报研究,2001(3).
作者姓名:季若予
摘    要:某报一位记者,采写了一篇甲乙二厂关于经济纠纷的调查。值班副总编看后,感到调查涉及的问题较为普遍,且针对性也强,便配了短评准备刊发。突然,自知理亏的甲厂厂长一个电话找到总编,要求“笔下留情”。总编想到该厂目前正在赞助本报一大活动,为了“顾全大局”,只好撤下这条报道。又如,某电台一位记者,采录了一组用户反映产品质量低劣的报道。台长审听时发现,生产劣质产品的厂家正是本台的广告大户,便以“正面宣传为主”为由,将这组报道打入冷宫。类似上述现象在新闻单位并不是少见,有人称之为“有偿不闻”,其实很恰当。众所周知,“有偿新闻”已遭人所唾弃,而“有偿不闻”却堂而皇之存在着;“有偿新闻”是得了好处后添油加醋去“报假喜”,“有偿不闻”是得了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