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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我国格式条款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
引用本文:蒋国艳.论我国格式条款立法存在的缺陷及其完善[J].中共南宁市委党校学报,2007,20(2):35-37.
作者姓名:蒋国艳
作者单位:广西大学法学院,530003
摘    要:格式条款的应用涉及到人们生活的方方面面,我国1999年实施的《合同法》也对格式条款进行了较为系统的规制,但多年的实施结果表明,我国对格式条款的立法还是存在着一定的缺陷,影响了其功能的发挥,有必要对其进行完善。

关 键 词:格式条款  立法  缺陷  完善
文章编号:1009-4245(2007)02-0035-03
修稿时间:2007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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