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格否认制度不可滥用 |
| |
作者单位: | 广西大学法学院 |
| |
摘 要: | 公司人格否认制度是新《公司法》设立的一项新的重要制度,对于完善我国公司立法,规范公司和股东的行为具有重要意义。但由于《公司法》对这一制度规定得过于原则,导致在司法实践中出现种种滥用现象,如不对此加以规范,则可能会损害《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公司有限责任制度和公司独立人格制度。本文从《公司法》的立法根基、对司法实践中常见的滥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现象的分析,强调规范适用公司人格否认制度的重要性。
|
关 键 词: | 公司人格 否认 制度 不可 滥用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