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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法学本科“两型四化”实践教学模式建构——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探索为例
引用本文:李爱年,陈一诚.论法学本科“两型四化”实践教学模式建构——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探索为例[J].湖南公安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5,27(2).
作者姓名:李爱年  陈一诚
作者单位: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410081
基金项目: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湖南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摘    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成为了法学院系的时代责任.然而,传统法学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解,缺乏对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两型四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以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构建课程体系科学化、教学手段多元化、师资结构复合化、实践环节实战化的运行框架,全方位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打造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发展.

关 键 词:法学教育  两型四化  实践教学  法律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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