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学本科“两型四化”实践教学模式建构——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实践教学探索为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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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爱年 陈一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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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湖南师范大学,湖南 长沙,4100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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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湖南师范大学教学改革研究项目“湖南师范大学卓越法律人才培养的研究与实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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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培养高素质的法律专门人才成为了法学院系的时代责任.然而,传统法学教育侧重法律知识的传授和理解,缺乏对法律思维和实践能力的训练.近年来,湖南师范大学法学院对法学专业实践教学模式进行了探索和研究,逐步形成了“两型四化”法学实践教学培养模式,即以复合型、应用型人才培养为目标定位,通过构建课程体系科学化、教学手段多元化、师资结构复合化、实践环节实战化的运行框架,全方位训练学生法律思维,打造专业能力与职业素养于一体的法律职业人才培养模式.在理论研究、课程改革、学生法律职业能力训练等方面取得了丰硕的成果,有效促进了人才培养质量的提升与学科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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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法学教育 两型四化 实践教学 法律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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