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转教育部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的通知 |
| |
摘 要: | 国务院同意教育部、国家计委、国家经委、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开展勤工俭学活动的请示》和《全国中小学勤工俭学暂行工作条例》,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开展勤工俭学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加强对学生的劳动观点教育和劳动技能训练,提高教育质量,培养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一代新人的重要途径之一,也是促进教育结构、教育制度改革,发展我国教育事业的一个有效措施。希望各级政府教育部门加强领导和管理,有关部门积极支持,注意总结交流经验,及时解决勤工俭学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把勤工俭学活动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