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法律的“内在道德”的两个维度——再访富勒自然法思想中的一个核心概念
作者姓名:王志勇
作者单位:中国政法大学
摘    要:法律的内在道德是富勒新自然法思想中的重要概念,也是解读富勒法律理论的重要线索之一。作为法体系的内在道德,是现代自然法复兴的产物。理解内在道德的关键在于揭示其可能蕴含的形式维度与接受维度。从当代自然法和法实证主义争论的情况来看,形式维度的内在道德证明了法体系中包含必然的道德,在这个层面上打击了“分离命题”,接受维度的内在道德却可以和实证主义的“来源命题”兼容。由此,富勒的程序自然法进路或许可以提供一种超越传统自然法和实证主义框架的新法哲学可能。

关 键 词:内在道德 程序自然法 形式维度 接受维度 富勤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浏览原始摘要信息
点击此处可从《华东政法大学学报》下载免费的PDF全文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