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死后人工生殖的禁制与开放,是一个法律疑难问题。德国法上的规范重点在胚胎保护,而非人工生殖技术之管制。在新布兰登堡案中,原告之卵子与其夫之精子已于其夫尚未死亡前即已完成精卵结合,故不在《胚胎保护法》禁止之列。但死后人工生殖,尚待有效管制。我国台湾地区关于死后人工生殖之争议,源起于死者家属死后取精的要求,其首要问题在于死者是否有事前同意。立法机构讨论认为,只有在具备受术夫妻的事前同意,并于配偶一方死亡后设一定期间之犹豫期的条件下,方可有条件地开放死后人工生殖。人工生殖禁制与开放的抉择,应综合考虑和审慎权衡生存配偶的生育权、死亡配偶的同意权和人工生殖子女之利益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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