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为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通过对司法公开工作的有力推进,为全市法院各项工作的全面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一是完善了内外结合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积极推进"阳光司法",确保司法公正,增强了司法公信,同时促进了广大法官自觉增强业务素质,提高司法水平;三是致力于公开和服务相结合,诉讼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四是充分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让法院更广泛地赢得了社会支持。近几年来,深圳法院的工作报告均在人大会议上以高票通过。2012年2月,中国社科院发布我国首个《中国司法透明度年度报告》,深圳中院在测评的43个较大市的中级人民法院中,总分排名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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