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社会主义所有制理论的两次突破 |
| |
作者姓名: | 王力军 赵阳 |
| |
作者单位: | 济南大学(王力军),济南大学(赵阳) |
| |
摘 要: | 在长期的社会主义建设发展史上,社会主义所有制关系在理论和实践上有两次重大的突破。一次是列宁时期的新经济政策;另一次是我国在改革开放中形成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实践。一马克思恩格斯在1847年起草《共产党宣言》的过程中,首次提出了社会主义生产资料所有制的性质是“公有制原则”,并且把共产党人的理论概括为一句话:“消灭私有制”。此后,他们又多次表达了这一思想。例如,1890年8月1日,恩格斯在致奥·泊尼克的信中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社会同资本主义社会制度“具有决定意义的差别当然在于,在实行全部生产资料公有制(先是单个…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