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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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正>(2021年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栗战书委员长受全国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以来常委会的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今后一年的主要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会议要求,全国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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