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上刑事司法管辖问题探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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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林.我国海上刑事司法管辖问题探析[J].求实,2009(Z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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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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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公安海警高等专科学校行政法学研究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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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项目: | 公安部边防局课题《中国海上行政法学》(公边司[2006]361号)的阶段性成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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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海上刑事司法管辖的主体海上刑事司法管辖的主体问题,是指什么地域、什么级别或者什么种类的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和法院对发生在海上的刑事案件享有法定的司法管辖权。对于"海上发生的刑事案件",我们应当把它理解为"在我国具有管辖权的海域内的海水表面、水体及水下的底土所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关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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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检察机关 公安机关 公安边防部队 空间效力范围 领海基线 刑事司法管辖权 地域范围 工作规定 刑事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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