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论公权力守法的理由——从哈耶克的自由理论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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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单奕.试论公权力守法的理由——从哈耶克的自由理论分析[J].人民论坛,2011(7):9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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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单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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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南京大学法学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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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哈耶克认为政府的主要职能应该是实施正当行为规则即内部规则,在实施外部规则时要受到正当行为规则的制约和限制。当今中国的公权力守法应主要表现为实施正当行为规则即立法的法律,在实施强制的法律时更应该受到立法的法律的限制,使之有利于保障个人权利的实现和促进社会的文明与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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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公权力守法 哈耶克自由主义 限权 正当行为规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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