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交通肇事逃逸的认定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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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钱晓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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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绍兴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浙江绍兴31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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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鉴于交通肇事逃逸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我国刑法将交通肇事后逃逸或逃逸致人死亡作为交通肇事罪的加重情节。但因为逃逸行为的主观性较难揣摩,在学术理论与司法实践中尚存在较大分歧。以交通肇事后的逃逸行为为研究对象,对有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中关于逃逸认定和属性条款的矛盾进行了分析,并对我国司法实践中如何对逃逸行为进行合法合理的定性进行分析,同时,对我国如何完善交通肇事逃逸定罪提出改进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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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交通肇事 逃逸 属性 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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