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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样续签劳动合同才合法?
摘 要:
去年《劳动合同法》即将施行时,我单位开始重新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为2008年1月1日。近日,一年期限的劳动合同即将到期,我单位决定继续录用部分员工,同时,对于一些工作业绩不好,考核评价不合格的员工,将不再续订劳动合同。请问用人单位续订劳动合同在劳动法律上有什么具体规定?我单位应当如何依法开展续签工作?对不予续签的员工,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吗?
关 键 词:
《劳动合同法》
续签
用人单位
合法
工作业绩
考核评价
劳动法律
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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