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美国著名律师曹特是一位善讲自己笑话的人,有一次,哥伦比亚大学校长请他去演讲,校长在向听众介绍时这样说:“曹特先生算得上是我国第一公民!”曹特怕因此会与听众拉开距离,影响演讲,于是灵机一动说:“刚才校长先生用了一个名词,我起初不太明白,第一公民——是指什么呢?现在我才想到,他大概是指莎士比亚戏剧中常常提到的公民。这位校长先生一定是研究莎士比亚的专家,莎士比亚常常把许多公民穿插在他的戏剧中,充当无关紧要的配角,如第一公民、第二公民之类。这些配角一般都只有一两句台词,但差不多都是好人,即使把第一第二的位置交换一下,也不会有什么不同之处。”这真是妙论!他把校长先生替他戴的高帽,回敬给校长,与听众站在一起。曾作过1500多次演讲的美国大实业家嘉本特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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