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到位”的人民监督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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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韩大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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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中共葫芦岛市委党校,辽宁,葫芦岛,12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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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人民监督员制度是检察机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依法正确行使职务犯罪侦查权的一项重要改革探索。从2003年起,最高人民检察院经中央批准并报告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在检察机关进行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根据这项制度.人民监督员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经民主推荐,人民监督员的产生主要来自于社会各个不同阶层的代表,尤其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从事法学教育的专家、学者,征得本人同意、考察后确认,对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实施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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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到位” 人民监督员 对策 |
文章编号: | 1672-2426(2008)04-0052-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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