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工作实践来看无需辞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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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张延芳.从工作实践来看无需辞职[J].新疆人大,2014(1):35-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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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张延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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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疏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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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笔者认为,代理县长当选后其代理职务自然终止。虽然法律对代理县长当选县长后其代理职务如何办理,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工作实践来看,“代理某某长”经过选举后,无需“辞职”(如代理县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当选后,不用在人大常委会上提出辞去代理职务)。然而有一种情况必须“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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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辞职 实践 人大常委会 法院院长 代理 县长 职务 检察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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