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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作实践来看无需辞职
引用本文:张延芳.从工作实践来看无需辞职[J].新疆人大,2014(1):35-35.
作者姓名:张延芳
作者单位:疏附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摘    要:笔者认为,代理县长当选后其代理职务自然终止。虽然法律对代理县长当选县长后其代理职务如何办理,没有明确规定。但从工作实践来看,“代理某某长”经过选举后,无需“辞职”(如代理县长、检察长、法院院长当选后,不用在人大常委会上提出辞去代理职务)。然而有一种情况必须“辞职”,

关 键 词:辞职  实践  人大常委会  法院院长  代理  县长  职务  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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