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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立法规范房地产开发经营行为
摘    要:近日,《重庆市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经重庆市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14年3月1日起施行。《条例》设立配套设施建设承诺书制度。规定开发企业对配套设施建设作出承诺,并自预售当日起在销售现场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小区道路、绿化、给排水、供电、供气等基本生活配套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步验收,确保新建住宅能满足购房人的基本生活需要。

关 键 词:房地产开发  重庆市  经营行为  立法规范  配套设施建设  承诺书制度  生活配套设施  人大常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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