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鞍山市:立法应对扬尘污染
摘    要:2014年1月1日,经辽宁省鞍山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鞍山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来自建筑、拆迁、运输、道路保洁养护以及矿山、企业生产等的扬尘污染将得到有效遏制。建立监测网络和信息共享系统,全面了解城市空气颗粒物的主要来源及其影响,掌握某个污染源产生的扬尘量,并预测出扬尘的影响范围,是该《条例》的一大亮点。同时《条例》对被列为重点扬尘源的单位实施远程视频监控,并连接到市环保局扬尘监控平台,实施远程网络实时监控,该举措将对施工工地起到极大的震慑作用。

关 键 词:扬尘污染  鞍山市  立法  市人大常委会  信息共享系统  《条例》  远程网络  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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