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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摘    要: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五十八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同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1995年10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4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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