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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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李光华.论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J].河北法学,199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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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李光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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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一 共同犯罪的犯罪中止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时间性、自动性和有效性这三个要件。 在共同犯罪的过程中,犯罪达到既遂之前,所有的共同犯罪人一致地自动地放弃还有可能进行下去的犯罪,或者主动、有效地防止了危害结果的发生,全体共同犯罪人皆成立犯罪中止无疑。但是,个别共同犯罪人在什么条件下才符合我国刑法中关于犯罪中止的规定,个别共同犯罪人的犯罪中止对其他共同犯罪人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在理论上和实践中都有研究的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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