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本学科首页   官方微博 | 高级检索  
     

西双版纳傣族封建社会的法制
作者姓名:曹成章
摘    要:列宁说:“地主为了确立自己的统治,为了保持自己的权力,需要有一种机构来使大多数人受他们支配,服从他们一定的法规,这些法规基本上是为了一个目的——维持地主统治农奴制农民的权力”。解放前,不同地区的傣族处于封建社会的不同发展阶段,但都自上而下有一套完整的统治机构,制订有维护封建秩序的法律。西双版纳傣族统治者,颁布有许多成文法规和条例。这些法规充分反映了各级封建统治者的意志。解放时搜集到的法律条例有《民刑诉讼法规》、《封建负担法规》、《等级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设为首页 | 免责声明 | 关于勤云 | 加入收藏

Copyright©北京勤云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京ICP备090844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