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要素联合共有制刍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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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郭彩.生产要素联合共有制刍议[J].理论探索,198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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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郭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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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山西省委党校政经教研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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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随着所有制改革的不断深入,生产要素联合共有制作为一种新型的公有制形式,不断发展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以联合共有制取代国家所有制作为公有制的主体形式,可以改变过去那种人人是国有资产的所有者、人人又无权管理的模糊关系,是深化所有制改革、搞活大中型企业的“突破口”。联合共有制的含义及其理论依据这种所有制,从联合的主体来划分,有的是国家和企业联合共有,有的是企业和企业结成联合共有,有的是国家、企业和个人联合共有;从联合的内容来看,有的是完全的即生产资料、技术、劳动者的劳动等生产要素的联合共有,有的是不完全的即某一部分生产要素的联合共有;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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