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否要求“酒托”赔偿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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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杨学友.我能否要求“酒托”赔偿损失?[J].山东人大工作,2012(1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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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杨学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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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编辑同志:我是一名70后"剩男",急于想成家。在现实生活中无法找到生活中的另一半后,三个月前我通过网络认识了一位女孩。经过简单交流后,该女孩频频约我在固定的酒吧见面,几次见面我在酒吧一共消费3500多元。最近我才发现该女孩根本不是真心要与我谈恋爱,她其实是一名"酒托"。请问:我能否要求"酒托"赔偿损失?读者肖云峰肖云峰读者:近年来",酒托"现象不断出现。一些年轻女子在网上搭识陌生男性,并以"一夜情"、"交朋友"、"谈恋爱"等幌子约被害人见面,再以在网络上虚构的身份诱骗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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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赔偿损失 网络认识 被害人 现实生活 酒吧 女子 交朋友 消费 读者 生活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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