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举报对职务犯罪的预防 |
| |
引用本文: | 金刚,董鑫.浅谈举报对职务犯罪的预防[J].中国检察官,2004(3):56-56. |
| |
作者姓名: | 金刚 董鑫 |
| |
作者单位: | 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
(金刚),黑龙江省海林市人民检察院(董鑫) |
| |
摘 要: | 检察机关预防犯罪是一个既独立,而又充分体现于整体工作各业务环节之中,执法与执纪有机结合,突出社会综合效益的新型检察业务。检察机关举报部门在预防职务犯罪方面,应从自身职能与社会发展的实际需要依法积极开拓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新领域。举报工作是检察机关直接依靠群众同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犯罪作斗争的一项业务工作,是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有效形式。一、把握举报源头,健全必要运行机制,积极有效地开展预防工作。1.建立起检察机关和群众的密切联系。充分依靠群众积极开展预防工作。群众的举报活动是第一性的,是源头、是…
|
关 键 词: | 职务犯罪 举报工作 犯罪预防 检察机关 |
本文献已被 CNKI 维普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