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仅以帐面情况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 |
| |
引用本文: | 张荣章,常瑞祥,何建明.不能仅以帐面情况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J].人民检察,1994(1). |
| |
作者姓名: | 张荣章 常瑞祥 何建明 |
| |
作者单位: | 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检察院 |
| |
摘 要: | 不能仅以帐面情况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张荣章,常瑞祥,何建明一、“帐面上是否消失”不是区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的唯一标准贪污罪与挪用公款罪在特定的犯罪主体和利用职务之便方面是完全相同的,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犯罪的主观方面和侵犯的客体。“帐面上是否消失”作...
|
本文献已被 CNKI 等数据库收录!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