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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人物和事件为线索展开
引用本文:王利平.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以人物和事件为线索展开[J].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09(10).
作者姓名:王利平
作者单位:中共福建省委党校,福建福州,350001
摘    要:律师制度起源古罗马,成熟于近代以来人类追求民主、法治及人权的过程之中.最早在中国提及律师制度的是清政府于1906年编纂的<大清刑事诉讼法>和<大清民事诉讼法>,其后在中华民国北洋政府及国民党政府的立法中,都有关于律师和辩护制度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后,在1954年的宪法中亦有关于"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的规定.因"十年文革",国家法治遭到严重破坏,律师制度曾一度被废止.改革开放30多年来,国家重回民主法治轨道,倡导以人权保障为目标,律师制度在中国再获发展良机.正是在这一时代背景下,文章以人物和事件为线索,探讨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的角色和责任,并对律师在当代中国社会中所面临的困境及出路进行思考.

关 键 词:律师  角色  责任  困境

On the role and responsibility of lawyers in contemporary China
Wang Lipirg.On the role and responsibility of lawyers in contemporary China[J].Journal of Fujian Party School,2009(10).
Authors:Wang Lipirg
Abstract:
Keywor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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