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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困境
引用本文:陈辉.权利作为法律关系客体的困境[J].法制与社会,2009(16).
作者姓名:陈辉
作者单位:广州大学松田学院
摘    要:本文认为在民法关于无体物的法律关系中,即在权利质押、知识产权法律关系中权利既作为法律关系的内容,又作为法律关系的客体,这是不符合逻辑的。文中指出应视这些状态下的"权利"为一种状态,一个概念,由此形成一种无体物,成为客观对象,从而与有内容、有意志或利益的"权利"相区别。

关 键 词:权利  客体  法律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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