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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大数据与意识形态治理
摘    要:大数据为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带来了巨大变革,也标志着社会发展的新趋向。大数据自身特点决定了其在意识形态治理方面的深刻影响,并与意识形态治理形成高度契合,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价值契合,即大数据助力意识形态治理的嬗变;二是现实契合,即大数据对提升意识形态治理能力提出更高的现实要求;三是内在契合,即新形势下以大数据为依托,通过重塑与强化意识形态话语权,创新意识形态的宣传教育方式,健全针对虚拟空间意识形态治理的保障机制等有力举措,实现意识形态治理与大数据的深度契合,切实提升意识形态治理能力,进而不断增强主流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凝聚力与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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