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 法院能否胜任反垄断法的实施任务、塑造自身应有的制度角色?从技术视角看,关键取决于其是否适应反垄断浓重的专业化底色,能否在知识维度证成自己的司法能力。从知识社会学的进路切入,确立反垄断司法的知识生产观,是强化反垄断司法的技术理性的可欲努力。在当前行政中心主义之下,反垄断法实施的知识分布呈现出高度不对称状态,知识生产几乎压倒性地集中于行政机关,造成司法疲软。应当通过发挥指导性案例制度的诱导功能、营造基于分工的知识生产空间、建构知识生产的民主合作机制,激励法官在裁判中遵循基于法律原则的推理、基于经济学理论的推理、基于法律实用主义哲学的推理等知识生产的内在机理,锻造出反垄断法实施的无言之知。与此同时,从中生发出足以填充、丰富反垄断法文本的规范意涵的规则知识,推动反垄断法经由司法实践不断发展自身规则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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