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迷雾重重——律师视角下的阳宗海污染事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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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本文: | 陈昌云.云南阳宗海污染事件迷雾重重——律师视角下的阳宗海污染事件[J].时代风采,2009(9):16-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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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陈昌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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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自2009年4月14日上午8时30分开始,历时六天的阳宗海砷污染庭审在4月19日结束。
庭审中,澄汪县检察院认为,被告单位生产原料涉及砷,涉砷总量在生产过程中进入厂区内外,具备造成阳宗海水体砷污染的客观条件,该公司在涉砷生产过程中,违规操作,向土地、水体排放、倾倒有毒物质,并将上百吨的磷石膏常年露天堆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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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污染 事件 律师 南阳 生产过程 生产原料 客观条件 违规操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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