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侵权责任法》之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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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肖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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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胜利石油管理局高培党校,山东东营257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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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在给人们日常生活带来极大便利的同时也存在着致人损害的潜在危险,这就要求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尽到高度注意的义务,加强对它们的日常管理和维护,这样既可以使自己尽量避免侵权纠纷的发生,又切实保证个人及公共安全,共同营造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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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 键 词: | 建筑物等设施倒塌损害责任 无过错原则 免责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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