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知识产权不侵权确认之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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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姓名: | 邓宏光 唐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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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 | 西南政法大学,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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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 | 在现实生活中,知识产权权利人发现市场上存在侵权行为时,以律师函或发布广告的形式,向侵权者或其客户发出侵权警告的现象越来越常见。这种侵权警告函往往能取得非常好的市场效果。例如第94届广交会主办方根据DVD6C联盟的侵权警告函,将福建日科等5家DVD参展厂商赶出了展厅。〔1〕我国台湾威盛公司早于英特尔推出P4X266芯片组并可能成为市场主流产品时,英特尔公司向威盛公司及其客户发出专利权侵权警告函,并对威盛公司提起专利侵权诉讼。威盛公司因此损失了大量客户,纯利润下降近70%。〔2〕相对人收到知识产权侵权警告函后,往往诉请法院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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